| 一、机构介绍
梁山县地名委员会成立于 1979 年,是县政府负责管理全县地名工作的主要机构。
二、成员单位
县地名委员会由副县长李臣兴任主任、县民政局局长樊兆俊、县建设局主任张兆运任副主任,成员单位分别是县民政、发展计划委、财政、规划、国土、交通、公路、水利、教育、文化、广播电视、、邮政、通信、工商、质监、物价、城建开发、、史志等 22 个单位。
三、常设机构
县地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地名办公室。
四、主要职责
1 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负责全县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。
2 、研究起草我县地名管理的法规、规章,制定全县地名工作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 、负责全县地名命名、更名审核、批准工作。
4 、负责标准地名的发布、检查、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。
5 、负责全县范围内地名标志的设置、监督、指导。推广地名标牌国家标准。
6 、调查、收集、整理地名资料,编辑地图、地名录、地名志及其它区划地名类书刊。
7 、建立和管理地名档案、资料和地名信息系统,负责本县地名信息发布,开展咨询服务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 梁山县人民中路
邮编: 27262 电话: 0537--7321975 邮箱:lsdmw@163.com |